阳泉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49年9月,前身为延安第二保育院,是阳泉市集收养、医疗、康复、教育于一体的山西省一级福利院。2017年7月,正式加挂阳泉市儿童福利院牌子。其主要职责包括为社会上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义务人的老人以及自费寄养的老人,提供照料、康复和医疗等服务;为孤残儿童提供生活照料、特殊教育、医疗、康复、家庭寄养等服务;提供社会弃婴收养、送养服务。 福利院位于阳泉市城区新华西街55号,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。下设3个部门,为收养部、医疗康复部、办公室。共养育孤残儿童49人,困境儿童8人,城市特困人员33人,“三无”老人7人,代养流浪乞讨人员4人,共计101人。全院职工84人,其中,事业在编18人,临时聘用人员60名,“4050”人员6人。院内基础设施完备,功能齐全,环境优美。有集孤残儿童、社会弃婴、城市特困人员、“三无”人员的收养、医疗、康复及工作人员办公于一体的阳光儿童综合楼;有温馨雅致的幸福家园;有绿绿葱葱的草坪,古朴大方的凉亭,蜿蜒曲折的小路, 建院以来,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、市民政局有力指导下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紧紧围绕“养、治、康、教、置”中心工作,坚持以“尊老爱幼、扶弱助残、服务社群、奉献爱心”为宗旨,以“带一.流队伍、创一.流业绩、树一.流形象”为目标,开门办院,不断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,实现了由封闭型向开放型、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的转变,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院的发展道路。先后荣获“民政部群众满意窗口”、“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”、“山西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”、“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”、“山西省十大老年温馨家园”等称号。